通識不是「各打五十大板」
通識科有助香港年輕人的公民意識及批判思考,逐漸已經獲得社會的認同。不過由於通識科與傳統學科的不同,因此對於這一科的運作,坊間仍有一些誤解。其中,答題時需要正反論證的要求,很多時被視為「各打五十大板」式的和稀泥。這是絕對錯誤的看法。
在通識科考試中,常見題目的一種是問及考生「在什麼程度上同意」某個看法。以2015年其中一題為例,題目問到考生「在多大程度上同意……高度的新聞自由會提升香港政府的管治效能。」考評局公布的評卷指引中,就同意與不同意論點各提出了4個例子,供公眾參考。
例如同意的論點包括在高度新聞自由下,公眾可告知政府社會的需要從而制訂合乎民情的政策、傳媒可透過新聞監察政府以減少政策失誤或瀆職等;不同意的論點則包括新聞界未必能獲取限閱資訊等, 因而未必能有效監察政府、新聞自由可能引致眾說紛紜甚至非理性的意見因而無助社會達成共識等。
參閱「評卷指引」的指示已是師生的指定動作,甚至社會人士或團體也因通識科與社會議題關係密切,而會留意通識的考試要求,導致部分人士在閱讀以上的「正反例子」後,或許會誤以為考生只須像評卷指引般,正反各舉幾個例子便符合題目要求而可取得高分。這實在是非常可惜的誤解。
必須提出自己的立場
其實既然問到同意與否,當然要求學生要提出自己的立場,並且加以論證。而評卷指引每題的開首劈頭第一句,便已非常清晰地指出考生不單需要指出正反雙方論點,並且必須提出及論證自己立場的重要性。
指引中是這樣說的:
.清楚表達立場,立場前後一致。
.清楚及合乎邏輯地論證他/她有多大程度同意該說法,並就正反兩方,提供全面及具批判性的論證;能根據香港現時的情況,充分理解及恰當運用有關知識及概念。
反之,若果考生只是簡單地羅列正反雙方各幾點,沒有清晰立場的話,該題是可能不及格的。
筆者並非誤會了這裏是《信報通識》專欄,而是希望借這個題目說明,通識科的確可以起着訓練年輕人批判思考中判斷及評價的能力。因為固然現在通識科已愈來愈考試導向,很多老師甚至補習社會就不同的社會議題製作溫習資料,例如背景、事例、正反論點等,但判斷與評價始終必須靠學生自己在日常的課堂討論中,自行建立判斷能力及評價背後所持的價值觀,例如功利主義、利他主義、社群主義等。否則考生只靠死記硬背這些資料去考試,是不可能懂得靈活運用的。試問社會每天都有新議題、舊議題也每天在變化,有可能背誦得完嗎?
立法會選舉論壇啟示
執筆時正觀看電視上的立法會選舉論壇。不同派別及主張的候選人各抒己見爭取支持。作為觀眾會如何選取?我們希望年輕人(甚至全港市民)學會的是聽取理據、引用原則去作出理性判斷,然後對社會在足夠的關注去投下神聖一票吧。通識科不正是透過每節課的社會議題討論培養年輕人成為這樣的負責任公民嗎?
不能否認的是,今天香港社會狀況比回歸前已複雜了很多。要求矮化甚至取消通識科的人們,不少只是沒能認清這一點, 而妄想舊有的學制能夠應付今天的問題而已。
原文刊於《信報》201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