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科評改的重要準則

Colin Lai 賴得鐘
5 min readOct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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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考評局舉辦了兩場文憑試通識科2018試題講座,近期有關評改準則的討論又熱鬧一陣子。講座中,考評局和有份主講的同工特別提到題型及框架的問題。上述討論其實離不開通識科試卷的評改原則,與坊間如何解讀的問題。作為參與上述講座分享的一分子,當天也不可避免地談到這些爭議。隨着上學期進入下半段,測驗和出卷的時間將近,因此筆者分享一些想法,希望對同工,尤其初任教通識的老師有用。

正如筆者早前在上述講座和於報章分享 (註1) 所說,所謂答題框架只是由2012年文憑試通識科首次考試至今,老師、學生和補習社等等基於考評局公開分享的樣本,以及個人接觸學生答卷時,歸納及分析出來的一些作答模式。這些模式有其參考價值,對於不少學生尤其初接觸通識考卷的中四學生,應有所幫助。

然而筆者與一些參與2018年考試評卷工作的同工談過,不少都表示表現優異的考卷買少見少。事實上,考評局報告指,通識科取得5**的比率今年呈下降,亦或多或少可印證上述觀察。閱卷員指出,考生的主要詬病是作答時,過分迷信於所謂框架與作答格式,這些「技巧」反而影響了能力較強的學生,令他們發揮不到應有的表現;更嚴重的是,不少考生錯用所謂「拆題」和框架,大幅影響成績。

因此,瞭解一些評卷的基本原則(註2),對任教老師和考生均非常重要。以下簡單說明幾項這些原則,以及自己在評卷時的一些經驗。

「正向評卷」(Positive Marking)

正向評卷是指通識科評分時,以考生在答卷中做到多少題目的要求,以及做得多好而作出,而不是看考生做錯多少而逐一扣分。其中最明顯的是在通識答卷中,如出現答非所問的情況(即所謂 IR 或 Irrelevant),閱卷員會視作看不到這部分的答案,而不會對此作出扣分等懲罰,除非IR的部分反映考生曲解題目或概念理解。

在考生自行補充資料或數據時,其準確性也因他們不可能背誦所有資料,而不能要求非常精準。例如以往曾問及一孩政策,不少考生提到中國人口性別比例因而變得男多女少。回答比例是1.1:1、1.3:1 甚至1.25:1都會被視為正確。當然如果極端到2:1,甚至錯誤以為女多於男便不能接受;而在卷一引述題目提供的資料,便需要準確了。

整全評卷(Holistic Marking)

整全評卷的原則,是指閱卷員不應只基於某一個或兩個論點的表現評分,而應該從宏觀角度審視全卷才評分。瞭解這項原則,便會明白通識考卷為何不會規定考生提出「三正一反」或「三正三反」論點,因最後閱卷員不理論點多少,也會把它們視作整體來評分。這對卷二尤其適用,雖然這是所有題目的通則。

對於初教通識的同工,我一般會建議「潮水式」的評分方法。例如考生作答四個論點,我先看第一點,根據該段表現先下一個分數(例如 6/8),再看第二點的表現是否優於或差於第一點,而決定維持分數或作出調整;第三點則就第一二點的分數調整,如此類推直至看完。看完所有論點後得出的分數,再以全文流暢度及前後邏輯有否犯駁,最後看看答卷有沒有做漏題目某些要求,因而不能多於某分數等,便完成一題的評改。過了一段日子,當閱卷員掌握到整全評卷的感覺,便不需如此繁複。

真實(Authentic)理解概念

真實理解概念的意思,是評卷時不宜抱有對某概念的既定定義。需知道在學術世界,一個常用概念動輒可有多個定義及演繹,若考評局和閱卷員只視某一定義為正確,這對抱持其他定義的考生不公平。因此,我們評卷時,除了對某概念有一個理解的框框,但在框框之內其實有一定彈性,只要考生解說時符合該概念的基本準則便可。

例如「可持續發展」一詞,除了跨代發展,一般教科書還加有「社經環均衡發展」一項。然而是否只有社經環三個向度?加入政治、文化可以嗎?另外,「國力」一詞只可從「綜合國力」的硬實力和軟實力兩個向度審視嗎?籠統地說,國力只是描述一個國家在國際舞台上的影響力,如何切入除了軟硬實力外,上網簡單搜查已可找到不下十種衡量方法。

2018卷二第二題的「非汽油作能源驅動的交通工具」,除了的士、巴士、地鐵甚至單車等,也有考生以使用極小量汽油的混能車為例作答。據悉,閱卷員會議本着真實理解考生意思的原則,決定不會一刀切判斷混能車是否符合題目定義的車種,而是以考生解說時,是以其非汽油那一方的功能解說其環保效能,還是沒有分辨汽油與非汽油特性、籠統地使用該車種為例。前者符合題目精神,閱卷員將會視為正確例子處理,不會有任何差別待遇;後者則視為不當援引例證及解說不足作評分。

以上的原則似易非易、似難也非難,但的確同工若由所謂「傳統科目」轉教通識,需要一段時間摸索。最重要的是:通識科是不應該有嚴格評分細則、檢定概念、專用提問用語等的科目。固然因考評需要,同工很多時希望有更清晰的「評卷準則」和「審定內容」,但更重要的應是我們作為通識老師的專業判斷。

這判斷力需要醞釀和培養。筆者呼籲同工多參與考評局、教育局及其他專業團體舉辦的講座。例如本月初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舉辦的考評講座,即有逾300師生參與,與會者都深感有所得着,對各位的專業發展亦必定有所裨益。

註:

  1. 星島日報:〈請勿作繭自縛:回應通識答卷框架質疑〉(2018–09–21)、〈誤用框架有違通識考評要求:再論作繭自縛〉《星島日報》(2018–10–05)
  2. 上述原則的中文譯本乃筆者所作,非考評局官方翻譯。

原文刊於香港電台通識網《集師廣益》201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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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 Lai 賴得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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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Colin Lai 賴得鐘

退休中學通識和歷史科老師、辯論隊導師;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目委員會及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前主席、香港蘋果用戶協會前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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