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裏的程序公義

Colin Lai 賴得鐘
5 min readNov 11, 2017

--

通識教育科經常涉及很多不同的概念,而這些概念看來往往十分抽象。於是不少同學在溫習時會嘗試背誦概念的定義,以為在考試答題時倒背如流便能獲得高分,但其實當然並非如此。

為甚麼?白紙黑字的定義,只是學術上的討論,甚至只是一堆文字符號,是沒有生命的。要把它們實踐在生活裏,才能為這堆文字賦予真正的意義。古語有云:「知而不行,是為不知;行而不知,可以致知」就是這個道理。大概意思是未經實踐的知識是沒有意義的,與不知道沒有分別;但相反,即使事前沒有相關知識,卻可以透過身體力行的實踐,從中領略和歸納一些概念和原則而獲得知識。

各位可能會問:我們在通識科裏,部分單元與概念可能與我們的生活相關性不大,那麼如何實踐?例如以「今日香港」單元裏涉及的民主以及管治效能等概念,同學們連登記選民的最低年齡也未達到,那如何實踐?其實,概念的其中一個特點是泛用性。換句話說,一個概念可以應用在很多擁有共同特質的情景下。例如民主擁有平等的選舉與被選舉權這一特質,不單可用以形容英、美、日、台等地的政治制度,學校裏面的學生會甚至班會選舉也同樣適用。

九月初,筆者在本欄「開齋」第一稿談及希望中學學生活動能實踐公民社會的特質,包括溝通、包容、理性討論和分析、重視程序公義、堅持核心價值等。就以「程序公義」這個概念來說,其實在學校裏面,透過校規和課外活動,有很多實質體驗的機會。

首先讓我們先為程序公義下一個定義。其中一種解釋是這樣的:「程序公義關乎以公平的過程,去作出與執行決定。如果採用的程序是待人尊重和賦予尊嚴,人們感到被肯定,那即使結果是他們不喜歡的,也會較容易去接受。」(註一)但程序如何才能達致公義呢?根據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的解釋,共有六個元素:(註二)

一、考慮:管治過程需要令市民感到他們的利益受到考慮。

二、份量:因應受政策不同程度影響的人的權利及關注,而給予相應份量的重視。

三、參與:須讓持分者有一定程度的參與。

四、公正:不應對某一方有所偏袒。

五、公開:應保持高透明度,讓市民看到決策如何制訂及其背後的原則。

六、準確:政策制訂和執行應基於準確的資料。

好了,解釋了一大輪,這些空泛的概念和原則,不是用在社會之中的嗎?和我們的校園生活有甚麼關係?

各位若正就讀高中,可能都會出任學會的幹事或者領袖生吧?就以學會為例,其實運用的是公共資源(例如資金、活動場地甚至顧問老師的時間等)。那麼,學會計畫舉辦哪些活動或提供甚麼福利時,與政府制訂政策其實沒有分別。然而,我們有沒有依據以上的原則,本着程序公義去舉辦活動呢?

例如你是一名領袖生,向校方訓導老師建議了一條校規,並被校方接納而執行。然而,這個決定同學們知道嗎?他們有沒有發言權?這個決定是如何達致的?決策的理據有沒有向會員解釋清楚?這個時候,作為首席領袖生可參考以上的程序公義元素。例如邀請一些同學提出意見、透過學校刊物或在早會中就有關校規的理念及背後理據供會員同學作參考。

這樣聽起來好像很煩吧?是的,遵行程序公義很多時的確會帶來更多的工作、花更多的資源和時間,有時更加會令簡單的事情複雜化。然而,「看得見的公平」 (perceived fairness) 與「公平」 (fairness) 同等重要。若果同學們看不到決策背後的理由,而他們不喜歡上述的校規,便可能會以為這個決定背後有甚麼不可告人的原因,例如說你希望取悅老師、弄權或包庇自己的朋友等。人很多時就是這樣,當找不到某事物符合理性的理由時,便會向陰謀論的方向尋求答案。還記得上面提過嗎?「如果採用的程序是待人尊重和賦予尊嚴,人們感到被肯定,那即使結果是他們不喜歡的,也會較容易去接受。」但若然同學看不到程序公義,幹事會的威信便會被削弱,他們甚至會挑戰這條校規,或者因感到失望而對學校的歸屬感有所下降。這都不是我們想見到的後果吧?

對於政府或任何機構的決策層而言,程序公義的重要性正在於此。即使市民未必喜歡結果,但讓市民和受眾明白事情背後的原委,他們仍會明白政府制訂政策的局限而予以諒解。正如大家耳熟能詳的香港電視發牌事件,否決的「一籃子」理由,到現在香港電視的劇集於網上播放已完結,還未有所解釋;而最近的香港大學副校長風波,陳文敏在通過一切向來行之有效的程序(即遴選委員會已恪守程序公義),但遭校務委員會否決,卻未正式公布任何原因,都只會把市民推向陰謀論而削弱政府與校委會的管治認受性。可能今屆政府和校委會快將卸任而與他們無關,但爛攤子就留給了繼任人。這是很不負責任的表現吧?

--

--

Colin Lai 賴得鐘

退休中學通識和歷史科老師、辯論隊導師;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目委員會及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前主席、香港蘋果用戶協會前會長